【差评】上栗中学闹纠纷违反法律规定 ☞ 公寓恐遭关停,2000学生将无地住宿
| 招商动态 |2016-11-27
上栗中学与投资其公寓楼及食堂的某公司因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已经八年,其中合同纠纷案生效判决,上栗中学应支付近500万投资款,但历时6年也未曾支付一分,而双方经济纠纷尚在审理当中时,上栗中学违反法律规定,在审理期内不维持双方原来的经营状况,使该公司经营的食堂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鉴于上栗中学这种做法,该公司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准备关停自己投资的公寓楼及食堂。
很显然,到时将有2000余名学子面临无法住宿的状况,甚至出现因关停公寓楼引发突发事件干扰到学校的正常秩序。该公司已经向上栗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起草此事件的情况汇报。
一个纠纷既然走了法律程序,那就按法律程序来办,上栗中学应该通过法院裁定来考虑是否出具相关证明,在一个法治社会,仅凭个人好恶将纠纷复杂化实在得不偿失,这里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纠纷的问题,还有几千学子的教学秩序的问题,我们相信政府会妥善处理此事。
关于上栗中学第二食堂及公寓有关情况的汇报
萍乡市上栗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
萍乡**有限公司与萍乡上栗中学因第二食堂及公寓楼的经济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已经八年,而2010年4月15日省高院判决贵校应支付给我方兴建学校公寓和第二食堂的投资款已生效判决六年,可至今上栗中学都未执行,而目前我公司与贵校的经济纠纷正处于司法审理阶段,因此由学校经营的公寓及我公司经营的第二食堂应该维持经营管理原状,直至司法程序结束。
但上栗中学拒绝为第二食堂提供学校法人证明办理卫生许可证,造成食堂无法依照法律维持原状经营,鉴于上栗中学违反法律程序的做法,且对我方的权益造成了损害,我方决定将第二食堂及公寓楼同时关停,并告知学校通知住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搬离我们投资的公寓楼,因为学校一而再再而三违反法律规定,损害我方权益,这次因关停公寓楼造成学校秩序混乱和一切损失应由上栗中学负责承担。
萍乡**有限公司是一家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合资企业,也是一家正规经营的合法企业,我们希望上级部门对上栗中学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避免因双方的冲突争执影响到学校的正常秩序。
萍乡**有限公司
安源时评原创 |转载请注明,否则视为侵权
最新求职、招聘、租赁、转让信息查阅
购请添加工作人员“尘埃落定”好友
如果您有话说,可以文章底部留言!有留必回哦!